关于2024年度惠安县第三批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6-03-03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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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34号)要求,经审核,福建省国磊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等279家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符合2024年度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条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拟对福建省国磊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等279家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发放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共计1088273.98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9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82110。
附件:2024年度惠安县第三批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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