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柳娇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4-04-25 17:21 浏览量:

惠安铭悦制鞋厂:

本局受理你厂普工陈柳娇的工伤认定申请,于2023年10月20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惠人社工认字〔2023〕465号),认定陈柳娇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因多次联系你厂未果,故本局依法向你厂邮寄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但邮件仍被退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规定,本局现依法向你厂公告送达,请你前往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城保巷8号惠安县人社局工伤认定窗口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联系方式:0595-87398502。本《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惠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6个月内向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认定工伤决定书(惠人社工认字〔2023〕465号)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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