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惠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初步验收工作,依据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局对本项目内容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惠安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建设面积9650亩(以实际批复面积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内容
1.项目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3.项目建设质量管理情况;
4.项目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5.工程和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情况;
6.资金报账拨付情况;
7.项目档案管理、施工内业资料、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8.其他需验收的内容。
(二)验收依据
1.农田建设项目有关规章制度,相关技术规程规范;
2.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项目调整、终止批复文件;
3.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
4.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检以及重要设备招投标文件及其合同等;
5.资金报账拨付凭证等;
6.其他验收依据。
(三)验收原则
验收工作应严格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明确职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的基本原则。
(四)其他要求
1.曾参与项目勘测设计、监理、工程造价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必须回避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县级验收。
2.农田建设项目验收专家由农业、水利、财务(概算)、土地整理等专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名以上(含3名)专家组成。
3.验收要求:按照省、市有关批复,验收项目内业和外业完成情况。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机构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丙级水利监理及以上或测绘丙级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近3年来有完成高标准建设项目验收。
2.报名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提交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相关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3年来完成的高标准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仅需提供一份);
5.费用报价单(见附件)。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寄件人投递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
2、报名方式:投标文件盖章后邮寄到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635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5-87393158
五、定标方式
1.此次验收服务费用最高限价每亩6.5元,总价不超过62725元。
2.我局将组织对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和询价报价规定的申请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委托机构。最低报价者如超过1个,将按照抽签进行确定。如参与单位未接到我局通知,则表明未接受贵单位的报价。
3.报价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报价资格或结果。
附件
惠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县级验收服务采购报价表
致: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 |
数量(亩) |
费用标准(元/亩) |
总价(万元) |
备注 |
惠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县级验收服务 |
9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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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人:
联系电话: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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