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规定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025〕1号)要求,我局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拟委托第三方完成,现以公开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惠安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预算控制价为70000元(含税金)
二、项目需求:
1.账账核对:对我局及下属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县种植业技术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业区划中心,一共5个单位截至2025年3月31日固定资产账务信息(账面价值449.85万元,约2300个)进行全面梳理,与资产台账合并形成固定资产账务梳理清册,做到账账相符;
2.实物清点:对资产进行实物盘点,记录资产信息,完善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使用部门、使用人、管理人、存放地点等重要信息,整理形成完整的实物资产盘点表;
3.数据处理:完善台账的资产分布情况,落实实物与账务数据资产同步信息,并修正系统中的资产信息数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标签建设:根据固定资产条码管理粘贴规范要求,对资产进行打印粘贴条码;
5.资产处置:资产清查盘点后协助甲方对盘点的资产已达报废年限及未达报废年限但已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6.清查报告:资产清查结束后,需出具详细资产清查报告,并根据《惠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惠财企〔2025〕57号)文件要求,按时间节点通过一体化系统完成资产清查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并落实保密责任。
三、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含进度计划、报价明细)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照原件扫描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其他佐证材料
四、其他要求:
《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装袋密封后于2025年6月12日之前送交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588092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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