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惠安县自然资源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5-06-26 17:44 浏览量: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惠安县自然资源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不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不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收费与行政许可相挂钩等乱收费行为。

  (二)乱罚款问题。违法设定罚款,不具备罚没资格的主体及其人员进行处罚,滥用行政裁量权基准,类案不同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不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等。  

  (三)乱检查问题。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不具备检查资格的主体及人员开展检查,不按照检查标准和程序随意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

  (四)乱查封问题。没有依据实施查封,违法扩大查封范围,使用或损毁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违反法定程序查封,将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财物据为己有,将查封的财物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等。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执法标准不一致问题。在同一地区、相同或类似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情形下,适用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对企业提出的整改要求、监管尺度不一致等问题。

  (八)滥用职权问题。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违反规范要求的行为。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一)电子邮箱举报。将问题线索发送至电子邮箱hagtbgs8006@163.com。

  (二)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595—87332638 (法定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四、相关事项

  (一)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请就土地、矿产、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林业等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涉企执法问题线索进行反馈(请按照附件表格格式反映问题线索)。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我局将遵照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有关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人民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自然资源领域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附件:惠安县自然资源领域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填写表

 

 

                                                                 惠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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