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技术服务的内容
1.技术服务的目标:根据惠安县主要农作物种植情况,在辖区内选择合适试验地实施水稻化肥利用率试验1个,开展110户农户施肥调查和撰写县域农户施肥情况专题报告。
2.技术服务的内容:试验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工作田间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土肥〔2025〕7号)要求,制定相关试验实施方案,完成相关土样和植株样采集与测定、田间试验记录、实施过程图片收集以及技术总结报告撰写等;农户施肥调查110户,主要以往年监测对象为主,可适当合理调整。选取有代表性的普通种植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其中,监测普通种植户(经营面积小于10亩)数量占调查总数的比例不高于25%,新型经营主体数量占总数比例不低于75%。利用“施肥监测通”小程序调查采集施肥数据,建立施肥台账,构建施肥数据库,同时在入户施肥调查同时发放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等技术资料,指导种植农户提高科学施肥水平;对2022-2025年农户施肥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梳理,形成农户施肥监测专题报告。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7月—2025年12月。项目补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二、技术服务工作成果验收
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供符合专业技术规范和本项目具体要求的试验各阶段技术服务现场照片、田间记载、测产验收、总结报告。
三、单位资质要求
1.承担过相关业务或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一名及以上并从事土壤肥料技术相关的科研和推广工作、熟练掌握田间试验与示范技术规范的单位优先。
2.申报提交材料:A.《2025年惠安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田间试验等业务技术服务申报表》,格式见附件。B.近年来开展该类业务的相关案例资料。C.项目成员职称证明。D.事业单位需提供组织代码证复印件,企业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授权委托人还要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同时提供信用承诺书。E.项目相关试验实施方案。
3.报价材料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中的证明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报价材料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日期。
4.回函时,参与技术服务的报价单位的资格证明等文件与《2025年惠安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田间试验等业务技术服务申报表》(附件)文件分开,各装入封袋,报价函封袋须加注“公开拆封报价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需要在2025年8月7日18:00时前将密封的回函文件寄达或送达惠安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技术站,逾期不予接收。
五、询价程序及成交办法
1.我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评审。当场开启响应文件,对各报价单位的资质和报价进行核审,根据符合技术服务要求且不高于限价总金额5万元,按照同等资质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预中标单位。
2.若有2家及其以上成交候选人的报价相同时,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预中标单位。
3.预中标单位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与预中标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六、注意事项
1.材料报送单位:惠安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技术站,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路635号 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18959177092。
2.公开询价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8月7日。
附件:2025年惠安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田间试验等业务技术服务申报表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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