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县2025年度第三季度旅游投诉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旅游投诉受理情况
全县共接到旅游投诉12件,其中12315平台转来投诉5件,12345平台转来7件,其他0件。正式受理投诉12件,均已办结。
二、结案赔偿情况
在正式受理的旅游投诉12件中,结案12件,赔偿总金额1434元。其中在12315平台受理件数中,符合快处先赔案件0件,先行赔付案件0件,先行赔付金额0元。
三、旅游市场投诉情况
在正式受理的旅游投诉中,受理国内游投诉12件,占全部投诉的100%,受理境外旅游投诉 0件,占全部投诉的0 %。
四、被投诉对象情况
在正式受理的旅游投诉中,涉旅行社投诉0件,占全部投诉的0%;涉A级旅游景区景点投诉2件,占比16.7%;涉星级酒店投诉8件,占比66.6%;涉民宿投诉2件,占比16.7%;其他投诉0件,占比0%。
五、投诉主要问题
在第三季度受理的旅游投诉中,主要涉及景区及周边配套设施、整体服务质量、星级酒店服务水平、退订房间处理及民宿退款等方面。一是景区周边交通工具较少;二是部分星级酒店前台响应迟缓,服务态度较弱,未能体现相应星级标准的专业服务水平;三是民宿经营者退款政策不透明,出现单方面变更或拒绝合理退款需求的情况。上述问题凸显出部分旅游企业服务意识不足、管理规范执行不到位、客户权益保障机制缺失,需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完善服务标准细则、优化客诉处理流程,以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整体质量。
特此公告。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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