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万物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等522户企业: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你等522户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截至本通告发出之日,存在2024年、2025年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改正的情形。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现责令你等522户企业10日内到所在镇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我局拟将进一步核查后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522户企业详细名单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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