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时间:2025-11-28 18:11 浏览量: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县划定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惠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如下:

  一、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全县范围内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共涉及6个镇,划定图斑共计90个,总面积1734.57公顷(详见附件1、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惠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图斑情况清单

  2.惠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成果分布示意图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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