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的脚步即将来临
孩子们已经在为“狂欢”倒计时


为了提高学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能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近日,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人员兵分多路深入辖区各中小学开展“小手牵大手 寒假平安行”的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宣讲活动。








问 答 互 动 ▼ 分 发 宣 传 单▼

学校放假,交通安全不放假
家长们必须教会孩子们
“知危险”、“会避险”
规避交通安全风险,从而减少伤害
盲区是驾驶人视野到达不了的地方,在驾车的过程中时刻存在。家长们要警惕盲区带来的伤害,注意教会孩子不在停驶的车辆周围玩耍,要和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等。

儿童身形矮小,特别是在玩耍时常呈坐、卧姿态,司机很难看到孩子,导致出现“视线盲区”, 不容易引起机动车驾驶员注意,车辆启动或者急转弯可能碾压到孩子。
发生事故率较高的汽车儿童盲区有三个
车头正前方、车前侧靠近大灯的位置
以及车辆的后方

车头正前方

车子的正前方由于车头高度的原因,驾驶人是看不到前方行人的,对于身高在1米以下的儿童来说,更是一个大盲区。如果坐在车内,可能完全不会留意到有儿童跑到了正前方。

车侧前方靠近大灯位置


车辆正后方

车子后方因为距离驾驶位远且中间阻隔多,所以盲区区域是最大的。车后方的盲区造成的意外多数是因为倒车时,没有发现车后方的儿童而引起。
除了上述汽车盲区,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是车辆的内轮差。近些年,很多大货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相关的事故,都是由于行人、非机动车不了解车辆内轮差的问题而发生的。

家长们应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在有人行横道信号灯时,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行进;在没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段上,应该从斑马线上穿过马路。穿越人行横道时,学会左右看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
2018年11月18日,龙华区一家长带着孩子过马路时,1岁9个月大的孩子突然挣脱大人的手向马路对面跑去,此时一辆货车驶来将孩子撞倒卷入车轮底下。▼


孩子生性好动
家长在带领年幼的孩子出门时
一定要看好孩子,抓紧孩子的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骑车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靠右边行驶。骑行时注意遵守交通规则,车速不要过快,不要曲线行驶,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并伸手示意,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下车推行。两辆自行车并排行驶时,注意不要勾肩搭背,以防发生交通事故。
2018年7月24日12时12分,年仅九岁的男孩独自骑着单车跟随着前方骑行的妈妈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结果半路途中男孩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小男孩下颌受伤。


除了骑车、步行外
乘坐私家车时也要注意
未满12周岁的孩子乘坐私家车时,应当坐在后排位置,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注意不要让孩子单独坐在副驾驶位置或怀抱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因为副驾驶通常会配备安全气囊,发生碰撞时,瞬间弹出的气囊会对孩子的头部和颈椎造成致命伤害。

▲图:实验证明,安全气囊弹出后产生的威力巨大,瞬间击碎西瓜
有些家长认为不用给孩子使用安全座椅,只要使用成人安全带就可以了。但是,这样做同样存在安全隐患,因为安全带是按照成人身体特征设计的,年龄较低的孩子由于身高所限,当车辆发生碰撞时,安全带不但起不到保护作用,反而会勒伤、割伤孩子颈部,造成伤害。

▲图:实验证明安全带不但不能保护儿童还有可能勒伤脖子
乘车时一些孩子从窗户探出头或将身体伸出车外,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孩子很容易因急刹、刮擦等受到伤害。家长们要时刻看护好孩子,尽量关好车辆的天窗、门窗,切勿让孩子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2018年10月28日,一13岁的孩子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将身体伸出车顶天窗外,通过道路限高横杠时与限高横杠发生碰撞,造成其当场死亡。
同时,交警蜀黍也提醒广大司机
在驾车时必须打足十二分精神
仔细观察周围情况
应仔细察看车辆两侧的交通情况,减速、缓慢通行,必要时要以灯光、鸣笛警示。
在行车通过人行横道、城中村、住宅小区、学校附近、地下停车场等交通复杂、人车混行的地方,请提前观察路面情况,减速慢行,并短鸣喇叭提示行人注意避让。
最后,祝孩子们度过一个
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寒假!
家长们,请时刻看好小朋友
绷紧假期安全这根弦!
让我们共同守护孩子安全快乐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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