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展示我县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县营造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惠安速报》持续推出惠安县第五届“美丽惠安人”道德模范事迹展播系列报道,为您讲述道德模范的感人故事。
本期推出第四期:惠安县第五届“美丽惠安人”见义勇为类道德模范陈龙江、黄丽芬、黄志峰的事迹。
陈龙江,男,1988年9月出生,惠安县黄塘镇松溪村村民;黄丽芬,男,1972年8月出生,惠安县紫山镇后垵村村民;黄志峰,男1995年5月出生,惠安县紫山镇后垵村村民。
2021年12月19日,在惠黄公路上,一辆轿车失控撞上绿化带后侧翻冒烟着火,车内一家三人被困,其中有一名十个月大的婴儿。危急时刻,在附近经营一家电机维修店的陈龙江、黄丽芬、黄志峰手持灭火器迅速赶到事发现场,他们拿着灭火器砸车无果后,又合力掰开天窗救出车内被困人员。人刚被救出后不到两分钟,轿车就燃起熊熊大火,烧成骨架。
陈龙江、黄丽芬、黄志峰被惠安县公安局授予“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
来源 | 惠安县委文明办
编辑 | 陈桢宇
责编 | 蔡小青
审核 | 林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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