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3-27 15:07 浏览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完善市县(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闽财教〔2015〕80号)精神,根据《惠安县财政局 惠安县教育局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惠安县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惠财教〔2016〕114号)文件要求,按2022年春季统计中职学校学生人数安排,本次应下达2022年春季免学费补助1426.614万元,其中:惠安职业中专学校2612人,补助金额636.552万元;惠安开成职业中专学校2741人,补助金额790.062万元。经结算, 2021年秋季应扣补助金额14.448万元,其中:惠安职业中专学校1.7892万元,惠安开成职业中专学校12.6588万元。本次实际下达补助资金1412.166万元(详见附件),其中:闽财教指〔2021〕122号文下达454万元,年度预算安排958.166万元。

学校按照年度免学费补助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费,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请学校加强资金监管,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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