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补助对象: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示范片补助对象为连片种植水稻、玉米、毛豆和蚕豆等作物面积100亩及以上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耕地质量监测点的种植户。
3.补助内容: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示范片补助内容包括绿肥种植、秸秆还田、土壤酸化治理、配方肥和商品有机肥示范片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点补助内容包括监测点耕地占用租金、标志牌设立、空白区的建立、减产补贴、田间观察记载、土样采集及处理、土样检测、监测技术培训、数据分析、建立监测简比试验以及开展监测相关的其他支出。
4.补助标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绿肥种植、秸秆还田和土壤酸化治理)示范片每亩不超过100元,配方肥、商品有机肥每亩不超过400元;耕地质量监测点:0.5万元/个。
5.申报程序:由各乡镇(街道)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乡镇审核后报送县种植业技术站,其中耕地质量监测点为续建,无需申报。
咨询电话:87380158(惠安县种植业技术站)   
监督电话: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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