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安兴港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的申请,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同意位于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的泉惠石化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惠环保〔2014〕119号)中的建设单位由“惠安兴港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黄晓阳”变更为“李学军”。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7310820
地址: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审批窗口
邮编:3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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