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审计局机构职能
时间:2024-07-18 16:31 浏览量:

  安县审计局是惠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定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根据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和要求,确定全县审计工作重点。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各级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政府机关各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各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有关事项,受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举报分流处理和督办工作,查证核实审计管辖范围内的举报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管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惠安县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重要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拟定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审计经费和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和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党建、纪检和巡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承担审计项目的立项管理,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跟踪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承担审计统计、信息、宣传和综合性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

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负责处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负责人:林红红    办公电话:87382035  

  (二)政策与法规股

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审计项目的复核、审理,监督检查本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本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负责审计成果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审计结果公告等事项;承担审计普法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

组织对各级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监督检查本地区各部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审计监督检查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以及简政放权推进情况,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人:赖雅莹    联系电话:87371787 

  (三)财政金融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党委和政府机关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收入执行、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组织审计县级国有金融机构和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组织审计县级国有金融机构和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县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人:郑莉楣    联系电话:87371787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 

组织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起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配套制度。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有关工作。

负责人:纪佳铃    联系电话:87361035

  (五)行政事业和社会保障审计股

组织审计与县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党群组织、社会团体和县政府驻外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政府相关部门及所属单位、镇级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县政府相关部门、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负责人:陈银伙    联系电话:87381987 

  (六)固定资产投资和开发园区审计股 

组织审计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的决算,各级重大(重点)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负责县级重大(重点)项目稽察;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组织审计开发园区管委会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开发园区以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重点)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人:杜雪蕊    联系电话:87371879

  (七)企业和监事工作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级国有企业及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级国有企业、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县政府对外经贸等主管部门的各项资金;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负责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人:刘少聪    联系电话:87381987

  (八)电子数据和资源环境审计股 

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负责计算机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与指导;负责全县审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负责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为各审计业务股提供计算机审计技术支持和保障;牵头组织计算机审计案例报送工作;开展计算机审计方面知识的培训。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审计县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关资金和项目。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人:程宏艳    联系电话:87361035

    

    

  惠安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 

  惠安县涉农资金审计服务中心 

涉农资金审计服务中心应以服务“三农”、服务民生、服务农村和谐发展为根本宗旨,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实现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公开性、有效性。

(一)协助县审计局开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事项的审计;

(二)协助县审计局开展对镇政府及其所属单位管理使用涉农财政性资金的审计;

(三)协助县审计局开展对镇政府所属企事业单位或代管机构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

(四)协助县审计局开展对镇政府直接管理的投资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

(五)协助县审计局开展对镇政府所属单位管理(或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等财务收支的审计;

(六)完成县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负责人:杨文杰    联系电话:87381987

    

  惠安县审计局班子成员及分工: 

 

 

 

 

姓名:张恒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协助局长管理党建、机关事务、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分管股室的审计整改;具体分管办公室、政策与法规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电子数据和资源环境审计股、机关财务工作。

简介:张恒,男,汉族,1989年2月出生,籍贯南安,出生地鲤城,2013年2月参加工作,201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姓名:潘雪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协助局长管理审计整改、老干、群团、内部审计、审计协会工作;具体分管行政事业和社会保障审计股、企业和监事工作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和开发园区审计股、涉农资金审计服务中心。

简介:潘雪,女,汉族,1991年4月出生,籍贯、出生地惠安,2013年10月参加工作,201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办公地点: 

 

  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城建集团大楼2号楼6楼 

  办公时间: 

  夏令时(61日-9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101日-5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 

      0595-87382035 

  单位负责人: 

      张恒  党组成员(主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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