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公安局机构职责
时间:2023-12-18 11:17 浏览量:

  一、单位全称和机构职能 

  惠安县公安局是惠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部署、指导全县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县市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三)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四)指导并直接参与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和直接参与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查处。

  (五)依法管理和检查指导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保卫和公民出入国境、往来港澳台地区和入境我县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六)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七)指导和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

  (八)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九)组织实施来惠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负责重大会议和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十)负责对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和通信组网工作;主管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二)规划公安装备现代化,不断提升公安机关信息化水平。

  (十三)领导和管理全县公安边防、消防和森林公安的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公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下设纪检监察室、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刑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网安大队、经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海防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等18个内设单位及18个派出所(含边防所)。 

 

  三、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分工: 

  (一)李育杯  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二)李海峰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主管全局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工作,局长外出期间主持全局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分管政工室、纪检监察室、挂钩联系驻局纪检监察组、县警察协会、县见义勇为协会、县公安文体联、东桥派出所; 

  (三)叶建辉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分管交通警察大队、惠安县看守所、惠安县拘留所,挂钩联系武警中队、螺阳派出所、山霞派出所; 

  (四)王金宗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分管指挥中心、经济侦查大队、法制大队、挂钩联系崇武派出所、崇武边防派出所; 

  (五)刘庆燕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分管治安管理大队、巡特警反恐大队、森林公安分局,负责协调指导保安公司日常工作,联系消防救援大队,挂钩联系辋川派出所、辋川边防派出所、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派出所; 

  (六)庄保瑛  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主持政工室工作,协助分管警务保障室、局工会、共青团、妇联、警务辅助服务中心,挂钩联系离退休党支部、黄塘派出所; 

  (七)孙惠明  局党委委员:协助分管刑事侦查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禁毒大队,挂钩联系909工作点、东岭派出所、东岭边防派出所; 

  (八)刘凌志    局党委委员:协助分管国保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海防大队,挂钩联系城关派出所、净峰派出所、莲城边防派出所; 

  (九)黄田汉    局党委委员、县纪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协助分管纪检监察室; 

  (十)江奕军    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主持指挥中心工作,挂钩联系紫山派出所、涂寨派出所; 

  (十一)王晓阳   局党委委员、经侦大队大队长:主持经侦大队工作,挂钩联系小乍派出所、小乍边防派出所。 

 

  四、办公地点(地址)、时间、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学园路18 

  (二)办公时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机关工作时间安排执行。 

    夏令时(61日-9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三)联系方式: 

    0595-873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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