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
时间:2023-12-21 16:49 浏览量:

一、单位全称和机构职能

惠安县科学技术局系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有关科技创新、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技术分析,提供科技决策参考,推动创新发展。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等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三)负责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组织申报省实验室。拟定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规划、政策,指导全县科普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五)负责全县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创新调查、科技报告及科技统计。

(六)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工作。协调推进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泉州片区(惠安区域)及创新型城市(惠安区域)建设工作。

(七)拟订全县农业农村及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引领乡村振兴,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绿色技术创新、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

(八)拟订全县基础科学研究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九)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组织拟定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开展对外及对台港澳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政府间及与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全县有关科技外事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引进国(境)外专家、智力工作。拟订全县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福建省友谊奖的申报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转变。开展我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全面提升科研管理绩效,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活力,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十四)关于信息化职责分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产业、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工业互联网、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以及电子商务等有关工作。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网络新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处理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相关应急工作。县科学技术局负责牵头推进人工智能发展有关工作。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具体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有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惠安县科学技术局内设2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科技管理股

 

三、下属单位

下属事业单位1个,惠安县科技信息研究所

 

四、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分工

姓名:张惠强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党支部

姓名:杨艺晖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科技业务,分管科技管理股、科技信息研究所、工会、协管办公室

 

  五、办公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城南工业园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六、办公时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机关工作时间安排执行。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七、联系方式

0595-87322058 

 

 八、单位负责人

  张惠强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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