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时间:2020-12-15 19:45 浏览量:

惠安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我县于20161月接受了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基本均衡”工作的督导检查, 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定公布了我县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同年10月又顺利接受了国家复检和调研工作。近年来力促做好“基本均衡”国检后的整改提升工作,重点关注国家、省市所提出整改项目的落地情况,主要从财政保障、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师资配备、办学行为和质量管理等方面加以整改落实,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巩固提升。主要表现在:

1.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保证财政对教育投入逐年增长;在统一城乡公用经费标准上,增加对农村办学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投入,小学生数不足200人按200人、初中生数不足300人按300人核拨;扎实推进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惠民补助工程。执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提高乡村教师补贴标准,班主任津贴由原来100元/人·月提高至500元/人·月,实行编外教师劳务派遣制并缴纳五险一金,不断提高编外教师待遇。

2.优化布局容量规模。一是根据《惠安县教育专项规划修编(2017-2030)》,科学调整学校布局,加快学校建设步伐并依法落实好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适时撤并杏林、侨群、锦峰等部分村级小学,新建凤凰城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和山霞中心小学新校区,增加学位,有效分流生源,促进教育均衡。二是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好农村小规模学校,尽量减少教育移民,达到既促进均衡又控制了镇中心区域学校规模。三是制定严格的招生制度和科学的招生办法,进一步规范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切实做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有效遏制“择校”现象,源头控制城镇中心区域学校规模,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3.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教育督导为抓手促进教育质量提升。2018年12月,顺利通过市级和省级“两项督导”评估,取得良好等级的成绩。每年度的“对镇督导”工作,有力地调动各级各部门办学的积极性,履行教育职责。启动22对镇村完小“委托管理”工作,实现义务教育城乡校际间、中心校与薄弱校际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在12所小学试点实施课后服务工作,以学校教师为主,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的形式,结合办学特色和学校实际,开展体艺、科技、社团等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建设,有96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省级评估验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逐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9%以上。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举办中小学校长(园长)培训班,选派校长、园长参加省、市、县级等各类研训活动,参加泉州市领航团队,有效提升学校领导干部专业素养和管理效益。探索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高尚师德,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政建设,大力建设清明的政风、清净的校风和清正的教风。

5.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根据县政府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发动各镇、学校成立镇级教育基金、校董会,争取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多渠道筹措教育基金,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捐资办学、造福桑梓”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兴学办学,深化荷山中学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办学模式,实施“双轨制”办学,成立荷山学校教育慈善基金,制订奖教条例,提高教师津贴、奖金等方面待遇,以管理体制和队伍建设为改革重点,构建具有现代教育制度的新型学校。积极支持推动亮亮中学建设,力争创建一所高质量的现代化完全中学,进一步优化惠安县教育区域规划和资源配置,提高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算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数据反映全县义务教育均衡程度近三年基本相当,均衡发展总体稳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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