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县市场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办公室:
1.组织召开2020年市场监管半年工作暨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议;
2.组织开展“厉行节俭,反对浪费”学习及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协管员补录和劳务外包人员招聘工作;
4.完成干部职级晋升工作;
5.完成系统内部卫生清理及建筑设施修整工作;
6.完成退休老人支部和螺城所装修搬迁工程;
政策法规股:
1.指定审核案件45件,本股审核案件2件;举行听证会1场;举行集体讨论会1场;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件;
2.开展2020年上半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3.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统一学法考试和药品“两法竞赛”活动;组织《民法典》学习;
4.梳理派驻乡镇机构权责事项清单和属地管理责任清单。
应急管理股:
1.制定出台《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牵头做好我局迎接2019年省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迎检工作;
3.配合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行政审批股:
2020年8月份办理内资企业新设立434户,变更登记230户,备案登记46户,注销登记103户(其中简易注销73户)。办理外资企业设立2户,变更登记2户。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714户,其中通过全程电子化申请34户;办理变更登记160户;注销登记324户(其中简易注销登记42户)。办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升级12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变更1户,药品经营许可2户,药品变更10户,换证8户;办理二类医疗器械备案6户,注销1户;办理三类医疗器械设立许可1户;医疗器械网络备案1户。办理特种设备首次登记61台,补证1台、变更1台。
市场规范管理股:
1.部署开展2018-2019年度省级、市级、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和2020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
2.印发2020年惠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组织农业农村局、税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查人员对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联合抽查。
3.加强市场主体后续监管工作。8月份共规范办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19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73条,标注个体户异常状态17条、取消个体户异常状态标注112条。
竞争维权股:
1.开展专项行动:开展规范使用合格塑料袋专项整治工作;开展2020年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工作;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
2.开展价格监管方面:推进市委专项交叉巡察发现公立医院违规收费问题整改工作,加强防汛救灾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开展公立医院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开展规范卫生所收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转供电主体涉企收费情况作进一步核查;
3.开展扫黑除恶行动:建立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扫黑除恶治乱长效常治工作机制,布置开展“强基促稳”三年行动2020年度扫黑除恶“治根”“治本”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4.开展投诉举报维权工作,8月份,共受理12345投诉举报件33件,已办结30件;受理12315投诉举报件344件,已办结282件;接受举报212件。
质量和知识产权股:
1.组织5家企业参加泉州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经验分享暨企业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班;
2.开展智能制造产业和半导体产业专利申请情况调查工作;
3.配合省局开展定量包装净含量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4家定量包装生产企业;
4.配合做好福建省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统计工作;
5.开展2020年专利导航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股:
1.组织监察人员到期换证;
2.组织特种设备生产、充装、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承诺书;
3.推进叉车、锅炉附属压力管道整治进度;
4.创建文明城市检查。
食品安全监管股:
1.完成食品快检621批次;
2.配合省局开展达利体系检查工作;
3.组织开展农家乐检查;
4.牵头制定《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一链条两重点”常态化监测工作的通知》、《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
5.组织制定《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
药品安全监管股:
1.开展50批药品监督抽检、3批器械监督抽检、3批化妆品监督抽检;
2.在零售药店推广“互联网+电子处方”模式。
执法大队:
1.开展各类疫情相关市场监管执法检查,综合股收文54件,分流线索30件,其中大队线索核查处置23件,8月份共出动车辆48辆次,执法人员175人次,检查413家次,处理投诉举报1件,核查抽检不合格20件,立案2起,罚没款入库1万元。
2.全员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派员参加集贸市场攻坚行动督导组;派员配合市局委托食药检所进行食品抽检工作;配合公安局、卫健局开展无证行医检查,配合公安局开展网上销售假药检查,配合系统党委党建检查。
质量计量检测所:
1.本月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1191台,其中:电子秤、天平砝码62台,加油机28枪,压力表65个,验配眼镜用计量器具36台,水表1000台。
2.积极参加创城工作中的校园周边的检查。
二、经费收支情况:
电话费(元) |
周局长室 |
3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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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书记室 |
28.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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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组长室 |
4.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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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副局长室 |
11.3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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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副局长室 |
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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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总监室 |
8.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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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副书记室 |
3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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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副局长室 |
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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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13143.9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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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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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 |
汽油费 |
维修费 |
闽C205KM(县局) |
1203.76元 |
2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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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C606KR(县局) |
421.34元 |
0元 |
|
闽C262KR(县局) |
890.94元 |
0元 |
|
闽C238KB(县局) |
533.91元 |
0元 |
|
闽C505KR(县局) |
261.72元 |
0元 |
|
闽C598KR(东岭所) |
259.11元 |
0元 |
|
闽C689KR(小岞所) |
247.00元 |
0元 |
|
闽C326KB(崇武所) |
323.81元 |
0元 |
|
闽C700KR(螺阳所) |
768.05元 |
0元 |
|
闽C710KR(黄塘所) |
491.65元 |
0元 |
|
闽C728KR(螺城所) |
515.68元 |
0元 |
|
闽C227KR(涂寨所) |
266.70元 |
0元 |
|
闽C699KR(净峰所) |
236.36元 |
0元 |
|
闽C539KR(螺城所) |
725.46元 |
0元 |
|
闽C638KR(东岭所) |
269.76元 |
0元 |
|
闽C952KQ(东桥所) |
259.22元 |
0元 |
|
闽C025KR(螺阳所) |
295.51元 |
0元 |
|
闽C515KR(崇武所) |
687.85元 |
0元 |
|
闽C518KR(辋川所) |
344.46元 |
0元 |
|
闽C738KR(山霞所) |
310.62元 |
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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