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份政务公开内容
一、12月份开展工作情况
1.完成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文旅系统年度全面从严从严治党会议,筹备领导班子换届考核和2020年度绩效检查工作。
2.完成“十三五”旅游厕所巡查和整改;完成崇武古城风景区百度地图上线;完成“十四五”文体旅规划初稿。
3.指导崇武镇和雕艺文创园申报省级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开展第三批六大旅游产品评定;推荐净峰寺风景区、 惠女风情园、青山湾旅游区参评2018-2020年度文明风景旅游区。
4.开展文旅企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检查;组织涉文旅服务人员核酸检测;疫情防控材料归档,迎接市级督查。
5.组织参加市旅游饭店服务技能竞赛;开展智慧旅游解说模块培训;参加福建省12315旅游投诉平台培训。
6.配合省《福建宗祠》摄制组在螺阳沈厝自然村、刘氏古民居开展摄制工作。
7.实地调查莲城卫城信访事项;开展文物巡查,检查邱二娘遗址和大中寺等文保单位安全情况;完成孔庙监控提升项目建设,增加4路摄像头。
8.开展两场“八闽戏剧进校园”—南派掌中木偶戏走进惠安第三实验小学、东岭镇第二中心幼儿园。
9.开展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讲活动;开展 “大手牵小手,平安你我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0.开展“腹有诗书气自华”中华传统文学经典作品阅读推荐展—走进前垵小学活动;开展“金牛贺岁接祥瑞 亲子同乐迎新春—惠安县图书馆庆元旦?迎新年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宣传”活动;开展“辞旧迎新贺元旦”连环画阅读推广活动;开展12月份流动服务下乡活动9场。
11.开展“读名著经典,品传统文化|四大名著有奖知识竞答”线上活动;开展线上线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图片展;开展“春夏秋冬—诗意醇厚的唐宋四季”图片展。
12.高甲中心持续有序地开展省、市(县)公益性演出活动共计10场;开展业务演出5场。
13.完成体育馆自动喷淋系统整修及其他消防设施零星修缮项目招标及施工入场;完成体育场主席台及训练馆网架升级改造项目立项工作;完成体育中心地震云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安装工作。
14.承办中国惠安第10届十月诗会活动;组织参加第十三届海峡两岸文博会;推广风情惠安新文旅宣传片;推动惠安乡讯风情惠安专栏;2020文化旅游与网红经济融合论坛发布会。
15.组织专家开展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审工作;组织非遗传承人参加福建省非遗作品展;开展福建省非遗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完成30集非遗慕课视频拍摄。
16.举办惠安县书法小品巡回展览4场;举办秋季免费艺术培训——古典舞、太极拳;举办“惠安烙画进社区”活动;举办“新年?花愿”插花沙龙;举办民盟盟员书画作品展。
17.迎接文化馆评估定级实地检查。
18.修订《惠安县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惠安县扶持体育发展实施意见》。
19.跟进中国足协(惠安)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土地报批手续;跟进山霞青山湾OP帆船基地修复工作;继续组织2020年为民办实事(足球场)建设项目建设工作及验收工作。
20.组织参加2020年泉州市体育系统运动会。
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1.付2020年5人制足球场场地基础补助资金:900,000元;
2.付高甲、木偶2020年公益性演出补助:500,000元;
3.付文化馆2020年惠安女服饰传承与保护资金:300,000元;
4.付文创园经费:1,310,000元;
5.付5人制足球场建设资金:1,500,000元;
6.付礼仪协会活动经费:10,000元;
7.付老体协老年人2019年年会承办经费:29,165元;
8.付高甲2020年购买文化艺术活动专项:189,300元;
9.《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旅游专项资金补助68,000元;
10.下达省市旅游专项资金(旅游厕所补助)50,000元;
11.下达省级旅游专项资金(三星级旅游休闲集镇)200,000元;
12.全域生态旅游创建相关费用220,000元;
13.惠安县小导游比赛活动补助费用50,000元;
14.中国旅游日线上旅游节活动费用487,358元;
15.“惠安72小时”采风踩线活动348,900元;
16.崇武古城音乐季成果汇报短视频拍摄费3,500元;
17.旅游生活动展费用5,400元。
三、办公经费使用情况
1.12月份办公电话费:2288.74(含光纤网络费用);
2.12月份公务用车租车费:10686.7元。
3.付9-10月份办公电费:940.69元。
文旅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签名):
文旅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副组长(签名):
填报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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