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1.对涂寨、东岭、辋川三个基层所进行摸底排查,初步确定办公场所修缮改造方案,测算所需资金
2.通报“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第三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3.每周通报考勤情况,通报局机关9月份考勤总体情况。开展培训2场。完成人事相关手续办理。完成2024年度公务员招考计划的申报。召开编外人员工作座谈会。
4.按时做好10月政务要点公开工作;做好政务公开第三季度公开统计报送。做好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及时完成县委县政府约稿任务。完成前三季度宣传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通报。
5.完成2024年预算人员经费编制。完成9月份资产月报填报工作。
6.做好会务后勤保障及设备调试工作,10月共保障10场会议顺利开展。做好2023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后勤保障及设备调试工作。
7.完成2023年年度保密工作电脑自查。
8.及时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其他部门要求的材料、报表报送任务。
政策法规股:
1.组织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部分考试。
2.公布我局第二批免罚减罚典型案例。
3.完成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1件。
4.参与市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法治业务培训。
5.完成案件的法制审核并提请召开集体讨论会议。
应急管理和维权股:
1.推进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协调惠安电信公司,目前食品应急处置模块已开始建设。
2.配合县检察院梳理2020年以来涉嫌恶意投诉举报的诉求件,已到县检察院参加市检察院举办的恶意投诉处置座谈会。
行政审批股:
1.做好迎接国家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督查准备工作,完成经营主体虚数清理工作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核实工作。
2.推进登记审批领域行风建设。
3.做好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完成省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提升“一件事”集成套餐联办成效。
市场规范管理股:
1.推动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做好信用监管工作。
3.持续开展“点题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工作。
4.推进医药领域集中整治,组织参加全省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并召开本系统工作推进会。
产品质量监管股:
1.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专项整治。
2.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民生计量监督检查、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等工作。
3.持续做好县级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已完成年度监督抽查所有工作。
4.持续跟踪督促各监管所做好工业产品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5.督促完成抽查不合格后处理整改闭环。
6.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验收工作,共验收企业10家次,报送典型案例3个。
知识产权股:
1.严格按程序按要求,继续做好惠安县鼓励科技创新(知识产权部分)奖励扶持项目公示、兑现等工作。
2.根据市财政、市局《关于下达2023年首批泉州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资金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企业奖补资金兑现工作。
3.继续全力配合好县财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局开展2021-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绩效重点评价工作。
4.按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商标代理及商标印制行为、广告经营者及相关广告主发布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检查及录入。
5.继续开展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防范和制止借主题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1.持续抓好“两账三率”,集中力量督促整改闭环,目前使用登记率99.9%,定期检验率99.9%,隐患整改率100%,“三率”保持在99%以上。
2.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以镇村为单位全力攻坚“三员信息”录入工作。
3.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4.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
5.开展特种设备质量赋能帮扶。
食品安全监管股:
1.深化食品安全安全监管。持续开展缓解体力疲劳功能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风险排查,组织开展日本进口海产品排查。
2.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4.强化监督抽检和食品快检。
5.推进“一品一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6.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多元治理体系建设。
7.做好食品安全宣贯科普工作。
药品安全监管股:
1.对照药品安全满意率指标持续提升。
2.持续推进主题教育省市联动整治,落实好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目标。
3.持续开展酒店用化妆品专项整治,开展现场检查,协助崇武所查处酒店用化妆品无证生产“黑窝点”1起。
4.已对全县医院开展医疗机构不良反应培训。
执法大队:
1.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铁拳专项行动,
2.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整治、茶叶过度包装、餐饮店牛肉、加油机作弊等专项行动。
3,做好案件卷宗统计、回收、统一归档工作
4.根据2023年行政处罚编号数据及查询新案管系统。
质量计量检测所:
10月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3189台(件),其中:衡器类78台,压力表78个,加油机300台,电能表480台,水表2253台。
二、经费收支情况:
电话费(元) |
潘局长室 |
31.00元 |
|
陈组长室 |
3.80元 |
||
杨副局长室 |
3.20元 |
||
郑总监室 |
6.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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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副书记室 |
31.00元 |
||
潘副局长室 |
3.20元 |
||
其他费用 |
7623.02元 |
||
车辆使用费 |
车牌 |
汽油费 |
维修费 |
闽C205KM(县局) |
780.16元 |
0元 |
|
闽C111KC(县局) |
500.00元 |
0元 |
|
闽C606KR(县局) |
632.18元 |
0元 |
|
闽C505KR(县局) |
604.41元 |
0元 |
|
闽C025KR(县局) |
367.19元 |
0元 |
|
闽C728KR(螺城所) |
600.00元 |
0元 |
|
闽C700KR(螺阳所) |
600.00元 |
0元 |
|
闽C238KR(螺阳所) |
309.75元 |
0元 |
|
闽C227KR(涂寨所) |
300.01元 |
0元 |
|
闽C710KR(黄塘所) |
300.00元 |
0元 |
|
闽C699KR(净峰所) |
1014.71元 |
0元 |
|
闽C518KR(辋川所) |
900.00元 |
0元 |
|
闽C177KF(县局) |
500.32元 |
0元 |
|
闽C698KR(崇武所) |
300.00元 |
0元 |
|
闽C738KR(山霞所) |
300.00元 |
0元 |
|
闽C952KQ(东桥所) |
300.00元 |
0元 |
|
闽C639KR(东岭所) |
300.00元 |
0元 |
|
闽C689KR(小岞所) |
300.00元 |
0元 |
|
闽C638KR(紫山所) |
300.00元 |
0元 |
|
闽C206KF(计量所) |
993.83元 |
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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