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月财务开支情况:
(一)车辆费用:
全月机动车费用共开支6650.72元。其中:
1.D087警车:燃料费1356.84元,维修费0元;
2.D022警车:燃料费0元,维修费0元;
3.C386KQ车:燃料费0元,年检、维修费1846元;
4.C020KR车:燃料费0元,年检、维修费1476元;
5.C917KQ车:燃料费0元,年检、维修费1696元;
6.D041警车:燃料费275.88元,维修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用:0元。
(三)会议费:0元。
(四)办公电话费2062.2元。其中:领导办公室电话费:
87390027:25元 87391077:25元
87399295:25元 87382448:25元
87373598:25.2元 87394468:25元
87395879:25元
二、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援助案件共42件。其中:
(一)民事、仲裁援助案件其中包括:
1.林某渲的抚养费纠纷案件;
2.胡某笔、张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3.万某清、戴某娜、杨某燕等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等。
(二)刑事援助案件其中包括:
1.张某栋、周某晖、柯某飞等的盗窃罪案件;
2.汪某章、庄某明的故意伤害罪案件;
3.许某胜、蔡某堉、汪某怡等的抢劫案案件;
4.谢某松、谢某皇、卢某宝等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等。
三、“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工作情况:
接受群众法律电话咨询90次。
四、调处民间纠纷情况:
全月共调处民间纠纷682件,调解成功682件,成功率100%。
五、县公证处办证数共212件。其中:
国内民事159件;国内经济2件;
涉港、澳、台公证13件;涉外公证38件。
签发人:舒财锋 监督人:黄明阳 填报人:黄泽玲
惠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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