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月全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7%;全社会工业用电量(含中化全口径用电量)30.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7%。
2.迎接山东省蒙阴县一行莅惠考察学习。
3.印发《惠安县推进县域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4.印发《惠安县加快校服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5.做好县企联会换届企业动员有关工作。
6.做好2025年度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企业名单初审工作。
7.推荐9个项目申报泉州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
8.推荐5个项目申报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白名单”项目。
9.组织企业申报市级2025年扶持职业装产业发展专项。
10.组织企业申报2024年度进一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11.组织企业申报2024年度企业技术改造等5个专项资金。
12.配合发改部门做好超长期国债项目申报工作。
13.实施“小升规”专项行动,推动工业企业高质量纳统,今年来新增规上工业企业7家。
14.持续做好挂钩服务重点工业企业有关工作,今年来累计走访重点工业企业295家次。
15.做好工业领域招投标项目监管工作。
二、工业发展
1.征询拟下达2025年度节能循环经济专项奖励资金企业是否涉黑涉恶。
2.指导物流企业做好重点场所蚊媒传染病防控。
3.梳理全县工业旅游点。
4.动员企业申报2026年创新型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5.组织建材家居企业参加建材家居行业高质量发展研修班。
6.做好我县工业重点节能改造和通用设备更新提标项目实施推进。
7.组织企业填报2025年度全国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问卷调查。
8.组织开展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验收。
9.梳理“推进工业发展重塑升级”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10.组织编制2025年迎峰度冬负荷管理预案。
11.组织企业申报县级补助政策。
12.组织企业参加华中科技大学研修班。
三、商贸流通
1.1-9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81.84亿元,同比增长4.1%。
2.印发《惠安县促进商贸流通发展若干措施》。
3.做好上海得物平台招商团队赴惠安开展招商推介与供需对接活动相关工作。
4.结合海丝泉州数字文创周活动,展示我县独特美食底蕴,吸引游客来惠品尝惠安美食,感受惠女风情。
5.对2024年度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奖励专项资金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
6.组织开展第三批泉州老字号企业申报工作。
四、外经贸和电子商务
(一)利用外资
1.1-9月外商实际到资验资口径4454万美元、比增150.08%。
2.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
(二)对外贸易
1.1-9月,惠安县外贸进出口总值156.7亿元(人民币)、增长9.5%。
2.组织企业参加第138届广交会并举办外贸风险防范培训会。
3.组织企业参加2025年涉外法律服务月活动。
(三)电子商务
1.组织企业申报2024年惠安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2.组织企业参加国情省情市情研修班暨2025年第一、二期泉州市跨境电商培训班。
五、信息技术和大数据
1.推动企业入选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
2.推荐企业申报第三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调研企业数字化转型情况。
3.组织企业参加“泉州杯”北京大学1898创新大赛·人工智能专场决赛暨颁奖仪式。
4.组织企业参加线上智能机器人专题培训会。
5.组织申报2025年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
六、政策法规
1.组织化工专家深入园区对重点在建化工项目开展化工工业安装工程质量督导。
2.开展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安全督导并召开可影响管道保护安全施工作业协调会。
3.组织开展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工作督导。
4.组织局机关干部开展行政执法培训。
5.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
七、产业协调(园区标准化建设)
1.组织市级“四个一批”项目指标晾晒工作。
2.迎接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2025年第三季度现场考评工作。
3.开设“筑巢引凤”——惠安园区标准化系列招商推介专栏,宣传推介中国校服基地产业园一期等关键信息。
4.报送园区标准化工作相关信息工作动态、经验做法总结。
5.印发《惠安县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1-9月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的通报》。
6.做好园区标准化技改专项奖励资金政策上架工作。
7.推荐项目作为第十五届民营企业产业项目洽谈会集中签约项目。
8.组织6个项目申报省级民企项目库,推动4个入库项目及时转段。
9.组织企业参与2025年闽宁工信领域产业供需对接推介活动,推动企业交流合作。
10.组织三家企业报名2025厦门国际精细化工产业大会暨展览会。
11.做好临沂市一行莅惠考察学习我县工业经济发展经验相关工作。
12.做好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与县政府主要领导在企业开展采访活动相关工作。
八、财务支出
1.办公电话费:2848.40元。
2.公务用车费:3654.10元。
3.公务接待费: 0元。
签发人:孙晓寅 监督人:王堃 填报人:陈泓杰
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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