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结果】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4.01.31)
时间:2024-01-31 17:12 浏览量:
 

序号

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的单位

公开时间

备注

1

食品

惠市监罚〔2024〕24号

惠安县农家之春饭店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案

惠安县农家之春饭店

92350521MA30TM5M2F

王艳

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作出以下处罚:1、警告;2、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31日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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