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开展项目实施“双随机”检查情况
一、检查依据:根据《惠安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惠科〔2016〕16号)和《关于印发〈惠安县科学技术局公共服务事项审查工作细则〉的通知》(惠科〔2016〕17号)。
二、检查时间:2023年7月6日。
三、检查对象:惠安港德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穴青蟹高效繁育技术开发应用推广”、惠安县宏兴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天然鲍鱼苗饵料藻的筛选和优化培育”。
四、检查人员:王江龙、张朝阳、庄月蓉。
五、检查内容:项目实施的执行进度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六、检查结果:
1.惠安港德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能按《合同》实施,无违规。
2.惠安县宏兴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能按《合同》实施,无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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