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型:A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090号建议的答复函
黄启端等2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减轻基层财政压力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基层政府是联系基层群众、服务民生的桥梁,基层财政为基层政府履职提供财力支撑。为切实减轻基层财政负担,提升财政保障水平,确保基层政府能够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在全面兜牢“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基础上,我县已出台专项文件,对镇级财政实行“基本保障、考核奖励、增量分成、专项补助”的管理体制。比如,我县对镇级人员经费按在编在岗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相应的经费供给模式分类纳入年度县财政支出预算,对各镇政府运转经费给予财力性补助,对村级组织运转办公经费每年按1308万元保障(每个行政村或社区6万元),对各镇网格员(含村“两委”,全额承担基本报酬,与各镇共同承担绩效奖金)和综合执法队编外人员等给予保障。
1.建议第一条提出“按时拨付税收完成奖励及相关分成”的意见。鉴于县级财政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仍将面临收支紧平衡的局面,县财政将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有计划地拨付体制分成相关资金。
2.建议第二条提出“适当增加乡镇保运转经费”的意见。在当前坚持“过紧日子”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的形势下,后续将结合县级财力状况,统筹研究提出增加基层经费的建议。
3.建议第三条提出“充分考虑乡镇财政的实际困难,对于教育卫生等公共事务的经费支出尽可能由上级财政全额承担,在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时尽可能少要求或者不要求乡镇进行资金上的配套,减少乡镇财政压力”的意见。我局将在制定新政策或延续现有政策时,坚持以镇级财政实际困难为导向,审慎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镇级资金配套建议。同时,我局通过创新投融资机制,拟定了镇村人居环境试行方案,发挥镇村两级的主体作用,以创新机制为突破口,加大基础设施投建力度,缓解镇村财政支出压力。
下一步,我局将在当前“过紧日子”的总基调下,立足镇级财政运行实际,稳步推进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强化基层财政保障水平。
衷心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基层财政事业的关注与支持,通过全县各方的齐心协力,我县的基层财政运行态势将日趋稳健。
分管领导:何国平
经办人员:何晓腾
联系电话:0595-87381412
惠安县财政局
2025年5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