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科学技术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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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执法 类别  | 
            
             审核事项名称  | 
            
             适用情形  | 
            
             实施依据  | 
            
             审核 部门  | 
            
             审核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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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行政强制  | 
            
             对侵占、破坏科普场馆设施行为的处理  |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四)是否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五)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七)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2007年福建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侵占、破坏科普场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侵占、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惠安县科学技术局  | 
            
             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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