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安县财政局
中共惠安县纪委驻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
惠住建〔2019〕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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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3部门
关于印发惠安县2019年农村
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2019年中央、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部署,现制定《惠安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安县财政局
中共惠安县纪委驻
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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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惠安县民政局、扶贫办、残联、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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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建村[2019]4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突出位置,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的危房改造,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2020年巩固提升,确保基本解决贫困户住房不安全问题。
1.完成2019年新增贫困户危房改造77户任务,在6月底前全部开工、至10月底前竣工90%以上、12月底前实现全部竣工。具体为螺阳镇4户、崇武镇6户、山霞镇7户、东岭镇8户、东桥镇6户、辋川镇9户、紫山镇3户、黄塘镇5户、小岞镇2户、净峰镇5户、涂寨镇22户。
2.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完成2013-2015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含造福工程)的住房安全保障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C级或D级危房,要即知即改,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保障住房安全。
3.对排查发现的新增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危房,要充分尊重贫困户意见,补缺补漏纳入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确保一户不漏。根据扶贫部门动态调整新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单,继续开展住房安全保障检查工作,排查发现的新增危房对象,由县级财政兜底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二、重点任务
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精准核实改造对象
1.规范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认定按照《三年行动方案》规定,严格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不属于4类重点对象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5倍的农户纳入其他贫困户(家庭年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农户年纯收入÷家庭常住人口数);镇、村要逐级审核,剔除不符合申请条件(含已享受造福工程政策)的对象后,汇总其他贫困户名单到县级住建部门,由县级政府组织财政、工商、公安(交管)、住建、自然资源、人行等部门对申请农户信息进行联审比对,查找是否存在“家庭成员有稳定财政供养人员、有商品房、有经营实体、有小轿车或大型农机具、有大额银行存款”等情况。
危房鉴定工作由县级住建部门委托有房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由镇聘用有经验的土建类结构专业工程师与镇村干部组成鉴定小组,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逐户开展简易鉴定(参照附件1)。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2.精准锁定危房存量台账。农村危房改造户要严格落实“一户一档”要求,各镇按照要求逐户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附件1)。实行一村一汇总、一镇一台账的管理制度,在建立并保存纸质档案的基础上,将档案信息录入信息检索系统形成电子台账,及时与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比对,审核确认危房存量台账并逐级汇总上报县住建局。农户身份及危房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3.严格脱贫退出标准和程序。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镇政府要审核其住房是否符合《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A、B级”标准。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各镇人民政府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但必须书面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并现场张贴告示,做好存档备查。
(二)强化改造全过程管控
1.加强审核把关和工作指导。在审核和验收时,各镇要严格把关拆除重建的建筑面积标准,避免农户过度举债,指导合理制定设计方案,为将来扩建预留接口,满足农户基本使用和未来扩建需求。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镇、村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2.加强质量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由农户和施工方对房屋质量承担主体责任。镇、村要做好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镇政府要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农户自建的,要将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对加固改造的房屋,应由技术人员对加固方案、加固材料、施工方案及施工操作队伍进行把关审查,确保加固施工过程安全以及加固后的房屋达到安全标准。按照“竣工一户验收一户”的原则,在改造竣工后由县级住建部门及时委托有房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土建类结构专业工程师进行住房安全性评定。评定合格后的15日内,各镇要逐户指导农户验收,并提交验收表、备案书等材料(附件2、3)。
3.加强补助资金监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建〔2017〕76号),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确保资金安全。中央、省、市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各镇资金比例通过农户“一卡通”及时拨付到位;县级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各镇上报的资金比例拨付至各镇,再由各镇根据改造户实施进度合理确定资金发放比例,分批次发放至农户“一卡通”,确保安全高效使用资金。
4.规范农户档案信息管理。各镇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在完善纸质档案的基础上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加强审核与抽验,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县住建局将开展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录入工作的专项检查。
(三)全面排查“住房安全保障”突出问题
各镇要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贫困户住房安全“回头看”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19〕24号),全面排查核实“住房安全保障”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实施销号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不深不细不实不准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要加大警示教育宣传力度,定期通报有关问题及处理结果。实行月报制度,由各镇每月22日前向县住建局报送问题台账整治进度情况(附件4)。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协调推进“住房安全保障”各项工作。住建、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完善贫困户身份和住房信息的共享机制。
(二)加强财政资金保障。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参照石改对低收入群体补助标准,市级财政按照每户贫困户每人补助6000元(最高不超过24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县级财政按照每户贫困户48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同时主动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危房鉴定和住房安全性评定工作经费,2013年至2015年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含造福工程)任务的全覆盖排查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对于因动态变化新增的危改对象(超出省下达的任务)由县级财政兜底,在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
(三)加强监督指导力度。各镇聘请1至2名有房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土建类结构专业工程师协助基层工作人员住房安全排查工作,同时应建立分级培训机制,基层工作人员有关危房鉴定、住房安全性评定、修缮加固等业务轮训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县住建局、财政局和驻国土局纪检组要加强层级监督指导,认真落实扶贫领域“1+X”监督职责,完善调研督导和入户核查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强化问责追责力度,全面夯实“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各镇要严格执行危房改造任务分配结果和改造任务完成情况镇村两级公开,制作并免费发放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加强入户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认可度。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工作成效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各镇每季度要向县住建局报送辖区危房改造的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附件:1.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简易鉴定表
2.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
3.农村危房改造备案书
4.住房安全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清单
附件1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简易鉴定表
1.基本信息 |
户 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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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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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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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贫困户类型 |
□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贫困残疾人家庭 □其他贫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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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相关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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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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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省(市) 县(区) 镇(乡) 村 组 |
建造年代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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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 |
□土木 □砖木 □砖土混杂 □木结构 □石木 □砖混 |
设防烈度 |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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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单层 □两层 |
开间数量 |
间 |
建筑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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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材料 |
前墙: 后墙: 山墙: 内横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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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类型及材料 |
□平顶 □单坡 □双坡 ;□柁梁+檩条 □木屋架+檩条 □穿斗木构架 □硬山搁檩; □小青瓦□粘土平瓦 □钢板瓦 □树脂瓦 □草泥顶 □茅草顶 □石板屋面 □预制板 (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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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屋危险状况与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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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房屋各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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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 |
□a级:完好,地基、基础稳固。 |
□b级:基础埋深略小;有轻微不均匀沉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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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基础埋深偏小;有明显不均匀沉降。 |
□d级:地基失稳;基础局部或整体塌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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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墙 |
□a级:砌筑质量良好;无裂缝、剥蚀、歪斜。 |
□b级:砌筑质量一般或较差;有轻微开裂或剥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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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砌筑质量很差;裂缝较多,剥蚀严重;纵横墙体脱闪,个别墙体歪斜。 |
□d级:墙体严重开裂;部分严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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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柱、梁、檩 |
□a级:无腐朽或虫蛀;无变形;有轻微干缩裂缝。 |
□b级:轻微腐朽或虫蛀;有轻微变形;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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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有明显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明显挠曲,或出现横纹裂缝;梁檩端部出现劈裂;柱身明显歪斜;柱础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4;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 |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出现严重横纹裂缝;柱身严重歪斜;柱础严重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3;榫卯节点失效或多处拔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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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屋架 |
□a级:无腐朽或虫蛀;无变形;自身稳定性良好。 |
□b级:有轻微腐朽或虫蛀;有轻微变形;自身稳定性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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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有明显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横纹裂缝;端部支座移位或松动;屋架在平面内或平面外明显歪斜;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 |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严重横纹裂缝;端部支座失效;屋架在平面内或平面外严重歪斜;榫卯节点失效或多处拔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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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柱、梁 |
□a级:表面无剥蚀;无裂缝;无变形。 |
□b级:表面轻微剥蚀,或出现轻微开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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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表面剥蚀严重;出现明显开裂、变形。 |
□d级:表面剥蚀严重,钢筋外露;出现严重开裂、变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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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 |
□a级:无变形;无渗水现象;椽、瓦完好。 |
□b级:局部轻微沉陷;较小范围渗水;椽、瓦个别部位有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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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较大范围出现沉陷;较大范围渗水;椽、瓦有部分损坏。 |
□d级:较大范围出现塌陷;大范围渗水漏雨;椽、瓦损坏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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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房屋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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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没有损坏,基本完好; (房屋各组成部分:各项均应为a级) |
□B级:轻微破损,轻度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b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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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中度破损,中度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c级) |
□D级:严重破损,严重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d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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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房屋抗震构造措施:□基本完备 □部分具备 □完全没有 |
仅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地区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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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议 |
□加固维修 □拆除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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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固维修建议 |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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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单位或鉴定人员(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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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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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说明
1.结构形式 1)土木结构:指土墙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2)砖木结构:指砖墙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3)砖土混杂结构:指土墙与砖墙混合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4)木结构:指木柱、木构架承重的房屋结构,北方常为抬梁式或三角形屋架,南方常为穿斗式。 5)石木结构:指石墙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6)砖混结构:指砖墙承重、混凝土(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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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险状况与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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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房屋各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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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墙 |
1)砌筑质量“良好、一般、很差”的标准可从两方面进行评价:一是看砌筑灰浆强度,抗压强度在5.0MPa以上为良好(抠一小块,脚踩不碎),1.0MPa以下为很差(手捻即成粉末);二是看砌筑水平,是否横平竖直,上下错缝,灰浆饱满。 2)“裂缝较多”指平均每片墙上均有受力裂缝出现。 3)“严重开裂”指至少出现3处以上严重裂缝,裂缝宽度超过10mm,单条裂缝长度超过2.0m。 4)“严重歪斜”指墙顶最大相对位移超过50mm。 |
木柱、梁、檀 |
1)“明显挠曲”指肉眼能轻易观察到的弯曲变形。 2)“横向裂缝”指由于木材截面尺寸偏小或荷载较大,导致抗弯承载力不足产生的横向拉开的裂缝。 3)“柱础严重错位”指承重木柱柱底有超过1/4直径部分已经滑移到柱础支承面之外(部分落空)。 4)“柱身严重歪斜”指柱顶相对偏移尺寸超过柱平均直径的2/3以上。 5)“拔榫”指榫头从卯口中拔出。 6)“榫卯节点失效”指榫头折断,或拔榫,或卯口劈裂,已不具备连接或承载能力。 |
木屋架 |
1)此处木屋架包括两类形式:一类是三角屋架形式,有木的,钢木组合的,小型钢焊接的,这类多是80年代以后做的;另一类是传统的抬梁(柁梁)式,由抬梁(柁梁)与其上瓜柱组成。第一类上下弦杆,腹杆齐全,节点连接与支座支承牢靠,第二类抬梁(柁梁)在端部支承稳固,无转动或移动趋势,满足以上条件可视为“自身稳定性良好”。 |
混凝土柱、梁 |
1)“剥蚀严重”指混凝土表面碳化、风化、或腐蚀严重,部分保护层已经剥落,钢筋外露,构件承载能力严重受损。 2)“严重开裂、变形”指裂缝已接近或超过截面钢筋位置,裂缝处部分钢筋已经屈服。 |
屋面 |
1)屋面“沉陷”指由于局部檀条、椽子变形,屋面局部出现下沉的现象,但尚未塌落。 2)屋面“塌陷”指由于局部檀条,椽子严重变形或折断,导致屋面局部塌落,形成空洞。 |
Ⅱ房屋整体: 1)A级:各组成部分全部为a级。 2)B级:各组成部分至少有一项达到b级。 3)C级:各组成部分至少有一项达到c级。 4)D级:各组成部分至少有一项达到d级,或全部达到c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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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1)抗震构造措施包括:基础有地圈梁;墙体有构造柱、圈梁等抗倒塌措施;木楼屋盖有竖向剪刀撑、纵向水平系杆等稳定措施;楼屋盖与墙体有拉接措施;墙体洞口与洞间墙尺寸符合要求等。 2)一般情况下,近年建造的砖木或砖混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可能“基本完备”其他大部分应为“部分具备”或“完全没有”。 |
附件2
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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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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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房 屋住址 |
县 镇 村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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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类型 |
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贫困残疾人家庭□ 其他贫困户□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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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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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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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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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或工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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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资质证号或工匠培训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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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造 验 收 记 录 |
拆除重建(集中统建)的,对照设计图纸,逐项检查施工情况,同时检查是否符合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具体如下:
验收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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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加固的,主要从结构体系、选址、基础、承重墙体、屋面结构、围护结构等方面对照《福建省农村危房加固技术导则(试行)》进行验收。具体如下: 1、是否满足危房鉴定及加固维修方案的要求; 2、存在梁柱、墙体明显裂缝和屋面渗水等质量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3、现场外观检查有无质量问题; 4、是否符合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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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安全性评定意见 |
A级□ B级□ C级□ D级□ |
评定机构名称(鉴定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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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合格□ 不合格□ 农户(建设方)意见:同意□ 不同意□ 设计单位(若有)意见(签字、盖章):合格□ 不合格□ 施工单位或建筑工匠(签字、盖章): 合格□ 不合格□ 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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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抗震设防烈度6-8度地区实施农房抗震改造的,应验收抗震措施是否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附件3
农村危房改造备案书
改造房 屋住址 |
县 镇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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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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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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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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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类型 |
建档立卡贫困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贫困残疾人家庭□ 低保户□ 其他贫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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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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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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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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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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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或建 筑工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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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资质证号或工匠培训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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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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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统建 □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
改造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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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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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方面 |
拨付补助资金(元) |
自筹资金(元) |
一(折)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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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备案材料 |
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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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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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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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住房安全性评定报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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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补助资金发放到户证明(银行凭证)、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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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已有资料请在后面□内打“√”,需要增加请填名称并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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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备案意见(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并申请备案): 农户(建设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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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意见(是否同意该农户备案): 镇村建站负责人 镇政府负责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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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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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及备案材料一式两份,镇和县级住建局各存一份
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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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安全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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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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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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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 |
镇 |
村 |
问题类型 |
问题表述(应包括时间、责任主体、主要事实及后果、问题定性和数字等要素) |
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整改情况 |
查处情况 |
镇申报整改销号情况 |
县复核销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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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问题类型按照是否存在脱贫户住危房现象、是否制定出台简便易行的危房鉴定办法、是否对贫困户开展简易危房鉴定、属于危房的是否及时纳入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实施范围应改尽改进行归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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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审核人: 审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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