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自然资源局
规划批前公示
惠自然资选示〔2021〕—005号
本局于2021年5月11日受理申请人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福建支队泉州大队惠安第一工作站营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申请事项(用地红线详见附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四十六、四十七条与《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履行公告告知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以书面的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辨或要求听证,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收件地址: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审批股
联系电话:0595—87310758
特此公告
惠安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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