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6年度,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放在推进日常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上,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室,挂靠办公室,并指定两位同志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工作机制,保障规范运行
一是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已有的信息公开制度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结合城管执法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各类信息,对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程序和要求,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事,自觉防止公开过程中出现漏项缺项;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突出公开重点,服务中心工作
按照“积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与城管执法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加强了我局基本职能等内容的公开;二是加强了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执法工作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内容的公开。
(四)发挥网站作用,多渠道发布城管执法工作信息
多渠道发布工作信息,把城管执法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加强网站管理,确保网站运行和信息安全。
(五)搭建平台,拓展服务
通过惠安县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实现了互通互联,资源共享,方便了群众咨询办事。2016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份文件,其中惠执文4份,惠整办1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第九、十、十一条规定的范围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以下信息:
(一)行政执法局职能
(二)政策法规
(三)办事程序和服务事项
(四)服务承诺及投诉
(五)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没有收到请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四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
(二) 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工作理念;三是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进一步夯实电子政务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更新。
联系人:郭宇 联系电话:87381632
传真:0595-87379769
电子邮箱:hacj87381632@163.com
惠安县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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