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12-30 16:59

    惠安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惠安县城市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各下属单位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加强信息梳理,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2022年全年政府信息共计10条,其中主动公开10条。通过政务公开栏方式公开政务信息10份。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的登记、分类、统计、保存、报送工作,统一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和发布,确保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可靠性。2022年送交档案馆信息公开纸质版文件总数为10件,电子版总数为10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规范运维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2022年共发布政策信息、工作动态、宣传教育等信息230条。

    )监督保障

    制定《局网站更新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不定期进行检查,结合上级部门网站抽查、第三方测评情况,及时进行全面自查和“回头看”,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分类不准确、内容不完整、发布不规范的及时进行整改,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公开的精细化程度还有提升空间,对群众重点关注的政策解读力度还需持续加强,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还需要更加形象化、通俗化,避免误解误读。二是需进一步高标准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预决算公开、地方债管理、采购信息等方面,需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度和及时性。

    (二)改进情况:一是梳理群众重点关注的政策、财政重点领域等信息公开解标准要求,加强各科室人员学习培训,把握好专业性较强的政策信息公开标准,采取更加形象化、通俗化的解读方式,方便群众理解和办理相关业务。二是继续调整好科室工作分工,克服工作量大,但因编制限制,没有专职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只能由工作人员兼职办理的困难,统一认识,充分认清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要求,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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