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5 15:42
     

    惠安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类别集中在二类:安全生产类信息12条,其他类信息3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及时查询了解。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加强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及时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化录入工作,并将纸质材料送交档案馆,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设置栏目,紧扣工作大局和阶段性中心工作,加强城管领域工作动态、重要信息等重点内容建设,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求。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内容225篇。

    )监督保障

    完善网站更新任务分配,向各科室及责任单位征集各类信息,每月通报网站信息公开月情况,将网站管理工作纳入局内部绩效,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宣传和培训方面存在不足。二是需进一步高标准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预决算公开、地方债管理、采购信息等方面,需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度和及时性。三是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是提升政策解读公开工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推进政策解读与原文件关联,运用图片、视频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对文件进行解读,增强可读性。而是在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设置重大决策预公开目录,公开本单位意见征集(决策草案、草案解读或说明、决策依据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二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强化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尤其是处理依申请公开业务流程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其次,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创新运用网络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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