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2-00024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2〕11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05
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报来《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批准惠安县县道310拓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加强区域各功能片区交通对接,完善惠安县交通网络,促进惠安旅游业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现将惠安县县道310道路拓宽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201-350521-04-01-164564)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道310道路拓宽工程
二、项目业主: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辋川镇峰崎村、新宅村、新厝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起点位于前垵村附近的国道324与县道310、辋紫公路交叉口,道路由西向东,途径峰崎村、新宅村、新厝村,道路终点止于辋川镇镇区附近(国道228与县道310交叉口),道路全长3841.10米,路基宽度由现状22.5m(双向四车道),拓宽至路基路宽度48m(双向六车道),采用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59942.99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2509.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27.07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31088.05万元,预备费4880.2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837.7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你司自筹。
六、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七、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福建路发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亿通达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其他事项: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请到县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登记。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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