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2-00026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2〕13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05
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报来《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批准惠安县国道324复线至螺阳中心小学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道路路网布局,优化周边环境配套,加快惠安城乡经济建设和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现将国道324复线至螺阳中心小学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202-350521-04-01-726859)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道324复线至螺阳中心小学道路工程
二、项目业主: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螺阳镇金山村、东风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包括瑞丰路和北侧村路,其中瑞丰路起点位于国道G324复线,向南与漳泉肖铁路交叉口,终点顺接中心小学大门南侧道路,路线长度0.74公里,采用四级公路兼市政道路功能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24米,双向四车道;北侧村路为东西走向,起于瑞丰路,向东与现状村路衔接,路线长0.427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6.5米,双车道。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242.1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537.86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322.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6.69万元,预备费185.1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你司自筹。
六、建设工期:按6个月控制。
七、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福建百禾市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其他事项: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请到县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登记。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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