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4-00012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3〕151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5
你司报来《关于惠女精神传承旅游基地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惠城建〔2023〕18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按专家及有关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惠女精神传承旅游基地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编码:2110-350521-04-01-715845),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惠安县崇武镇前垵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1414.45㎡,总建筑面积25324.9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635.92㎡,地下建筑面积2689.02㎡(不计容,含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325.06㎡)。主要包含传承教育展示厅、公共服务、配套办公、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功能。
四、主要设计标准及工程等级
本项目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分类为二类层公建,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主体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本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与人防,标高为-4.0m。一层为过厅、游客服务中心、报告厅、展厅等,首层地面标高大部分为±0.00m,局部为1.10m、2.10m。二层为展厅、藏品库,楼面标高为6.5m。三层为非遗文化展示展览厅、多功能及新闻发布厅及办公,楼面标高为12.9m;其中展览厅、多功能及新闻发布厅三四层通高。二层三层间设局部夹层,功能为办公室、会议室、传承教育室等,楼面标高为10.70m、14.9m。四层东侧为屋顶观光平台(标高18.7m),惠女精神传承旅游基地建设工程与西侧设备用房、屋面(标高19.0m)基本平齐。屋面为曲面屋面,标高为21.14m∽27.76m,部分曲面构架与平屋面(22.2m、22.6m、23.0m)形成了双屋面。曲面标高平均值为 23.50m,从室外地坪(-0.3m)至主要屋面(23.50m)结构总高度为23.80m。
五、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45206.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237.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82.91万元,预备费1773.9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512.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场融资和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其他事项
1.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专家组评审和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根据《关于转发<泉州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工作方案(修订稿)>的通知》(惠工改办〔2023〕1号),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实行模拟审批,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逾期自动失效。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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