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4-00053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4〕36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9
    关于惠安县妇幼健康综合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4-03-29 10:41

    惠安县妇幼保健院:

      你院报来《惠安县妇幼健院关于申请惠安县妇幼健康综合楼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解决惠安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不足,保障卫生服务的需要,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力度,加强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现将惠安县妇幼健康综合楼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307-350521-04-01-154224)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惠安县妇幼健康综合楼

      二、建设单位:惠安县妇幼保健院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新增用地面积11174.91㎡,总建筑面积13533.3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0132.40㎡,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400.9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妇幼健康综合楼、配电室、垃圾房、传达室和污水处理站,并配套建设地下室、给排水、电气及照明、通风工程、消防、弱电、医疗气体以及室外附属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床位104张。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988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001.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55.94万元、基本预备费700.57万元、建设期利息427.2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争取上级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你院自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按36个月控制。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福建省博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相关要求:

      1.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施工中,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杜绝浪费,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 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请到县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登记。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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