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4-00058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4〕41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6
福建省惠安大吴中学:
你校报来《关于惠安大吴中学教师宿楼工程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意见》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我局于2023年2月17日批复惠安大吴中学教师宿楼工程(惠发改审〔2023〕12号),项目总投资924.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65.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2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乡贤全额捐资解决。
鉴于个别意向捐资乡贤受近两年经济下行影响,企业资金压力较大,为项目顺利推进,经研究,同意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调整乡贤捐资及镇财政资金补助解决。
本项目其他事项按原批复执行。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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