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4-00073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4〕51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09
惠安县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东岭镇镇区及彭城等4个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解决东岭镇区现状给水管道管径普遍偏小,建设年限较久管道老化,造成供水水压不足和漏损大等问题,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现将东岭镇镇区及彭城等4个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404-350521-04-01-809902)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岭镇镇区及彭城等4个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二、项目业主:惠安县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惠安县东岭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该东岭镇镇区加压工程共涉及用户690户,实施一条De110-DN400给水管道及片区内两座现状加压泵站改造、各用户表前支管、水表箱、供水管网附属阀门管件等;村庄管道改造共涉及石井村用户808户、彭城村用户519户、小坵村用户298户、西埔村用户810户,实施片区内给水管道、各用户表前支管、水表箱、供水管网附属阀门管件及消防辅助系统相关附属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459.73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3287.53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5.7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63万元, 建设期利息163.8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争取上级补助及你单位自筹解决。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相关要求:
1.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施工中,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杜绝浪费,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请到县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登记。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政通APP
闽公网安备:350521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