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4-00079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4〕57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0
    关于惠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4-05-10 17:48

    惠安交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惠安交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惠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现将惠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404-350521-04-01-565681)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惠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

      二、项目业主:惠安交发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惠安县辋川镇峰崎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该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7.0万m3/d,三期(本次)扩建工程为3.0万m3/d,扩建后总规模为10.0万m3/d,本次工程包括新建1座多级AAO生物池、1座二沉池、1座鼓风机房及配电间、1座仓库;扩容改造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精密过滤器、加药间、脱水车间、厂区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8495.64万元,其中建设项目估算工程建安及设备构筑费用6716.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5.90万元,工程基本预备费617.82万元,建设期利息155.13万元,资金建设资金由你司自筹及银行融资解决。

      六、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七、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科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相关要求:

      1.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施工中,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杜绝浪费,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请到县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登记。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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