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4-00145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4〕121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9
惠安交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惠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惠交发〔2024〕11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按专家及有关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惠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稿(项目编码:2404-350521-04-01-565681),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惠安交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惠安县辋川镇峰崎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惠安县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7.0万m3/d,三期(本次)扩建工程为3.0万m3/d,扩建后总规模为1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构(建)筑物:1座多级AAO生物池(土建、设备3万m3/d)、1座二沉池(土建、设备3万m3/d)、1座污泥泵房(土建、设备3万m3/d)、1座鼓风机房、机修间及工具间(土建、设备3万m3/d)、1座污泥料仓(土建、设备3万m3/d)、1座药剂间;改建构(建)筑物:粗格栅及提升泵房(替换及增加格栅及泵房设备)、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增加1组设备)精密过滤车间(增加1组设备)、加药间(替换和增加设备);主要附属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厂区管线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四、主要设计标准:项目主要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等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8847.5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你司自筹及银行融资解决。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专家组评审和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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