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5-00078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5〕79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3
    关于林辋溪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惠安县林辋溪螺阳段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5-07-03 17:48

    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林辋溪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惠安县林辋溪螺阳段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惠达〔2025〕9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较大提升防洪能力,提高林辋溪河道两岸的堤防安全,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现将林辋溪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惠安县林辋溪螺阳段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504-350521-04-01-139648)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林辋溪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惠安县林辋溪螺阳段河道整治工程)

      二、项目业主: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实施范围为林辋溪干流溪边水闸至团结水闸之间河段及其支流松星溪惠崇公路下游至汇合口河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林辋溪干流清淤疏浚长4.58km,松星溪清淤疏浚长度为0.99km,两岸新建堤防长4.65km,新建排涝箱涵3座,新建排涝涵管6座。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833.3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你司自筹及争取银行贷款解决。

      五、建设工期:24个月。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相关要求:

      1.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施工中,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杜绝浪费,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请到县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登记。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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