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5-00088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5〕89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1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惠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走马埭两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推动走马埭片区13个村范围内的优势蔬菜新品种选育推广、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项目周边居民的收入水平,提升农产品产量和品质提升,促进惠安县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现将惠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走马埭两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508-350521-04-01-674415)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惠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走马埭两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一期工程
二、项目业主: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流转辋川镇庄上、坪埔、许厝、京山、王孙、锦里等13个村农地6233.55亩进行耕地提质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辅助农业设施项目,以农地流转为基础,申请农业设施用地40亩,建设初分拣包装及保鲜存储8000㎡、农业器械设备仓库等辅助农业设施面积5000平方米;规划100亩农地建设大棚农业技能培训基地20亩、育种基地30亩、采摘基地50亩等,并配套建设农业产业园生产道路4000m等基础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8953.0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申请上级资金补贴、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及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
五、建设工期:36个月。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福建省博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相关要求:
1.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施工中,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杜绝浪费,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请到县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登记。
同时注销惠发改审〔2025〕55号文件。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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