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5-00090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5〕91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6
    关于惠安县崇武霞西实验小学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时间:2025-08-26 11:18

    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惠安县崇武霞西实验小学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按专家及有关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惠安县崇武霞西实验小学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编码:2309-350521-04-01-993230),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惠安县崇武霞西实验小学

      二、建设地点:崇武镇霞西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640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388.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91.75平方米。 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建筑面积7984.43平方米,办公行政用房建筑面积1506.86平方米,风雨操场建筑面积1725.08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29.10平方米,变配电室建筑面积97.58平方米,发电机房建筑面积 74.6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74.08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含人防面积)。按24班级1080人的办学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地上部分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行政用房、风雨操场、门卫、配套设备用房、运动场,以及绿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地下部分包括人防物资库和部分设备用房。

      四、主要设计标准

      项目主要执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等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6741.8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争取上级补助,县、镇财政配套解决。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专家组评审和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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