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5-00109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5〕110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5
    关于惠安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安迪苏天然气高压管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时间:2025-11-25 15:17

    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核准惠安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安迪苏天然气高压管线项目的请示》(泉燃字〔2025〕13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解决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天然气高压管线供应不足的问题,也为满足中化蓝星安迪苏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和其他特殊用户的用气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惠安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安迪苏天然气高压管线项目(项目代码为:2511-350521-04-01-838957)。

      项目单位为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

      起点为中化调压站二期进站预留高压管道,终点为安迪苏有限公司园区内红线,整体路由走向为自西北向东南,其中有1条定向钻过路穿越,位于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设计压力为4.0MPa,管材选用无缝钢管,管道规格D273.1×9.5mm,管径为DN250,材质为L360N,总长度为3.13km(平面距离)。埋地段外防腐层采用高质量的加强级三层结构挤塑聚丙烯防腐涂层,定向钻穿越段采用改性环氧玻璃钢,管廊架空段采用万粘防腐膏。

      四、项目总投资为91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91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

      项目的股东: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泉惠石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确认,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泉惠石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惠安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2.中共惠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出具的《<惠安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安迪苏天然气高压管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通知书》(惠稳评备(2025)06号);

      3.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惠安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安迪苏天然气高压管线项目申请报告》。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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