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401-0100-2020-00011
- 备注/文号:惠供联〔2020〕93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4
惠供联〔2020〕93号
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
开展“看视频、学案例、作承诺、
抓共建”移风易俗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社、公司(中心):
“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是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近日,泉州文明网开设了“推动移风易俗 弘扬时代新风——泉州市移风易俗典型案例交流”专题,内容有泉州市移风易俗典型案例交流专题视频、《泉州市移风易俗典型案例汇编》宣传读本(20个案例)、移风易俗微电影、移风易俗动漫宣传片等,结合我县移风易俗典型案例宣传,请各单位充分应用好这些工作成果,并将平台相关内容链接推送至微信群、朋友圈进行宣传。在6至7月份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看视频、学案例、作承诺、抓共建”移风易俗活动。“看视频”即组织观看泉州市移风易俗典型案例交流专题视频;“学案例”即组织学习《泉州市移风易俗典型案例汇编》宣传读本(20个案例)和《惠安县移风易俗典型案例汇编》(14个案例);“作承诺”即组织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并推动践诺;“抓共建”即落实文明单位与文明村镇共建活动,将落实移风易俗作为共建项目。同时,将“专题片”“宣传读本”作为开展移风易俗“五进”(进党校、进校园、进企业、进养老机构、进家庭)活动和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素材。各单位组织移风易俗典型案例推广情况将作为“年度移风易俗工作调研”的重要内容。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并于7月24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至县社基层股。
联系人:陈小俊,电话:87368796,邮箱:121616766@qq.com
附件:1.专题片、典型案例下载链接
2.党员、干部、职工“践行移风易俗 弘扬时代新风”
承诺书(模板)
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7月9日
附件1
专题片、典型案例链接
1.专题片网盘、《惠安县移风易俗典型案例》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bginar611hEJLodQDE0FA
提取码:lk01
2.2018年泉州市移风易俗主题微视频(动画)征集展示 http://qz.wenming.cn/zt/201810/t20181012_5485012.htm
3.《泉州市移风易俗典型案例汇编》宣传读本http://qz.wenming.cn/zt/2020/tjyfys/index.shtml?from=groupmessage
4.【文明传播】惠安:学案例、用案例、促提升
https://mp.weixin.qq.com/s/ulikBm6ekW4d-8U7Gp6xfA
附件2
(单位)党员、干部、职工
“践行移风易俗 弘扬时代新风”承诺书
为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自强、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发挥党员、公职人员在移风易俗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践行“婚事新办、喜事俭办、丧事简办、佛事少办、迷信事不办”,自觉破旧俗、立新风,特作出如下承诺:
婚庆事宜我新办。操办婚庆事宜自觉填写《泉州市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嫁娶等喜庆事宜报告表》正式报告。合理控制人情往来,不滥发请柬,按照红白喜事操办具体原则控制宴请桌数、酒席档次,不铺张浪费,并从严控制规模和数量,不搞豪华车队,不过量饮酒,不动用公车,倡导通过参加集体婚礼、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方式,举办节俭适度而又不失隆重、富有纪念意义的婚礼。
其他喜庆我俭办。一般不操办除嫁娶以外的喜庆事宜,坚决抵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和挥霍浪费之风,自觉做到乔迁、生日、升学、晋级等喜庆事宜不办或同亲属俭办庆祝,自觉采取公益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以纪念喜庆事宜。
丧葬礼俗我简办。操办丧葬事宜自觉填写《泉州市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丧葬事宜报告表》正式报告。治丧不超长办丧,不搞封建迷信,不影响交通秩序,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按照规定控制宴请桌数及“阵头”、花圈、挽匾等规模和数量。自觉遵守相关祭扫、焚烧规定,推行文明低碳祭扫,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故人。
迷信之事我不办。反对封建迷信,倡导以文体、科普、公益活动取代之;遵守文明敬香规定,自觉践行“一少三无”要求;不参与任何组织或个人强行向群众摊派钱物用于神(佛)事活动;引导民间习俗活动不大操大办、不相互宴客。
健康习惯我践行。自觉践行“禁食野生动物”“禁止随地吐痰”“文明用餐、使用公筷”等行为要求,革除不文明、不卫生陋习,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健康生活方式,树立尊重自然、保护动物的生态文明意识。
各项规定我执行。遵守行政规章,遵从社规民约,恪守诚信理念。自觉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移风易俗主题活动。婚丧喜庆事宜不收受非亲属人员送的各类礼品礼金,不参与、不纵容、不包庇,发挥党员干部作用,引领文明新风。
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党员和公职人员责无旁贷的义务。我将自觉带头,率先垂范,为营造尚俭戒奢的社会风气,建设“五个惠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承诺人:
2020年 月 日
抄送:县社主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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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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