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7 16:03
     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度报告

     

    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4年惠安县供销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相关情况编制而成。年报内容丰富多样,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全文在惠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如有疑问,可与惠安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螺阳镇禹州城市广场广电大厦12层;邮编362100;联系电话:0595-8738204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上级社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提升供销系统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促进供销系统进一步发展。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1.信息发布全年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发布了共计19条政府信息,内容广泛覆盖工作动态、政策文件以及财政资金信息等关键领域,此举显著提升了供销系统工作的透明度,为公众提供了更为清晰的工作视角。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细致完成了财政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信息的公开工作,确保每一项公开内容都详尽、准确,从而大大增强了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提升了财政管理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社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社坚决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高度重视信息内容的审核工作,包括内容真实性、实效性及保密性的严格把关,并坚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以确保所发布信息的质量与安全性达到最高标准。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完备的信息录入发布流程与页面检查机制,这一系列举措有力地保障了信息的准确无误与及时更新,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能与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尽管我社尚未设立独立网站,但我们充分利用惠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新媒体的公开渠道以及“惠安供销合作网”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积极且及时地发布工作最新动态、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惠农政策的宣传与实施信息。这一策略不仅有效拓宽了信息公开的途径,还显著增强了信息的覆盖面与影响力,确保了公众能够便捷、高效地获取到所需信息。

       (五)制度建设

       1.完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确保了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2.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规范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流程,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3.强化信息保密审查:完善了保密审查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了信息公开过程中不发生泄密问题。

       4.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惠安县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提高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执行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社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

    1.公开内容不全面,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内容简单,质量不高;

    2. 信息更新滞后:部分重要政务信息未能及时更新,导致公众无法第一时间获取最新动态。针对这些问题,我社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

       2. 加强信息更新管理,确保时效性: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明确各科室、各岗位的信息更新责任。

       3.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定期对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社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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