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交通局2011年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眼服务型机关建设,狠抓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共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更新和发布信息数据59件,内容涉及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行政审批等方面。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的情况。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一是根据需要,重新调整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同时,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配备兼职人员1名,配备了电脑、文件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并实行挂牌办公。二是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修订印发了信息公开制度,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信息公开的一系列制度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完善。三是及时更新单位概况、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及领导信息等内容,扎实推进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定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我局根据2011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制定分解落实方案,将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有关单位,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等,对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三)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信息公开前,由各科室工作人员提出公开属性,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才能上网进行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
(四)强化保密意识。正确处理实行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做到既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信息全面公开,又遵循保密规定,严禁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制度完善、工作效率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各科室的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力量薄弱,队伍建立还需加强;四是如何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矛盾有待探索。
四、2012年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发文审批程序、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等,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一是进一步规范文件审批和发送程序,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高效,符合规定。
二是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能按照既定的任务流程有效运作。
三是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请进来、走出去”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四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所公开的内容,及时将有关文件、会议决定等进行发布,同时,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撰写信息稿件,及时反映有关重大活动、工作进展情况,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严谨的工作作风、踏实的工作成绩,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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