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教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7 16:5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业务工作,立足本地实际情况,坚持服务民生导向,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透明度持续增强,群众满意度日益提升,切实为全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教育服务。依托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量共计6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少数干部职工还没有真正树立政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意识,对政务公开持不关己的工作态度,主动服务意识还不够。

    2.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的把握和运用还有一定差距,各种理论知识和实际业务能力还需要再提高。

    (二)改进情况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依托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福建惠安教育微信公众号,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强化检查督办,完善评测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

    4.扩大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面。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务、校务信息公开宣传,让广大师生、社会群众了解教育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惠安县教育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惠安县教育局    

    2022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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