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6-0100-2025-00010
    • 备注/文号:惠民行政〔2025〕10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0
    惠安县民政局准予惠安县田径协会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5-02-11 17:15

      惠安县田径协会发起人:

      你(单位)提交“惠安县田径协会成立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521MJB694179A;法定代表人:许源阳;注册资金:叁万元;住所地:惠安县东岭镇潘厝村潘厝588号B2501室。)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需要取得相应许可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惠安县民政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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