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农林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08 15:24

    惠安县农林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惠安县农林局综合股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城保1号),邮编:362100,电话:0595-87382195

    一、概述

    (一)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一是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农林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站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站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组织全局干部组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公众有序参与。

    (二)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深化简政放权,建立“三张清单”制度,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一是规范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二做好承接的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各项工作,加强指导培训和窗口建。三是对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按要求取消或下放。不存在存在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四是前置审批清理和中介服务情况。五是做好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三张清单”落实和衔接承接工作。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375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处罚237项、行政强制22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监督检查45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公共服务事项13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六是“三张清单”事项经行政审批改革组汇总报县政府审批后将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应纳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是认真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信息公开,细化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二是根据我局实际,在政府门户网上及时对外公开农林局农办、农业、林业部分和农业开发服务中心、科山公园的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公开情况表。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宣传福建省农业厅与福建省“两高”的《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有关政策。二是按照《惠安县农林局 财政局关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宣传,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舆论震慑作用。曝光我县2起生产基地违法使用高毒农药移送司法的刑事案件;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制度,2015年来2次公开公示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情况。

    (三)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细化主动主动公开范围,重新制定惠安县农林局信息公开目录。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我局先后制定了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一是制定惠安县农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惠农林〔2014〕59号),每月按时报送农林局政务信息公开;二是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经局领导进行保密审查后,必要时需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对外公开;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内容,2015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0多条,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选送各类资料在《惠安乡讯》、《惠安县有限电视台公开报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鉴于机构改革(惠委办[2015]56号文),重新制定《惠安县农林局信息公开目录》,本局信息公开办负责对由本局机关制定、保存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明确公开事项,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容实行分类,在公开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201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本局根据不同的内容、性质和要求,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予以公开。一是充分利用县政府及本局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公告板等公开本部门信息;二是设立惠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和美丽乡村建设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有关产权交易信息和建设情况;三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及日常工作的动态信息,使惠安农林职能部门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确实保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信息公开答复函。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全部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管理。由于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有关的申诉案件,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历年来,本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

    2.不断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根据社会关注热点内容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和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 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68

     

    其中:1.网站公开

    68

     

    2 政府公报公开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 传真申请数

    0

     

    3 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 网上申请数

    0

     

    5 信函申请数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 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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